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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8


证券代码:300222        证券简称:科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6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1月27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起计算(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晚于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则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不再接受各方的董事候选人推荐;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的承诺函)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并须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法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规定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符合《独董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3、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4、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任职的独立董事,其任职时间连续计算。

  5、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中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不包括与上市公司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且按照相关规定未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的企业。

  6、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记录: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
  (6)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的承诺函;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者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自本公告发出七日内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寄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2、联系人:穆峻柏、王家伦

  3、电话:021-50804882

  4、传真:021-50804883

  5、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砖路777号

6、邮政编码:201600
特此公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书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1.推荐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基本情况

          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是否符合公司公告所载任职条件:□是    □否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请在类别前打“√”)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等,可另附纸)

2.候选人
信息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
          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等情况的说明)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