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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5

科大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22        证券简称:科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1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3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全体董事已经知悉本次会议所议相关事项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明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黄明松先生、姜耀东先生、汪婷婷女士、任雪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勇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
事会提名陈晓漫先生、吕勇军先生、卢贤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蒋敏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起计算(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晚于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则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市场整体薪酬水平,并参考其他同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标准,拟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津贴为每人每年6.72万元(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总经理审批权限,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于2022年1月21日下午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股东大会批准的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四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明松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9月出生,硕士。曾任安徽科大鲁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东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科大智能电网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四川科智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科大智能(合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永乾机电有限公司董事,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上海复科智能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槟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艺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泾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黄明松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日,黄明松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91,365,8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53%。除此之外,黄明松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明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姜耀东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 年 9 月出生,本科。
曾任京东仓储开发平台部负责人、京东物流云仓业务部负责人、供应链产业平台部负责人。现任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京东集团副总裁,京东物流智能供应链平台产研技术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日,姜耀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姜耀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婷婷女士,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年1月出生,硕士。曾任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监事,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晓精密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科大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科大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永乾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科大医康(上海)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复科智能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汪婷婷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3,1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除此之外,汪婷婷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汪婷婷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任雪艳女士,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2月出生,硕士。曾任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软件部经理、职工监事,科大智能(合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烟台正信电气有限公司监事。现任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雪艳女士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后将不再任职公司监事会职务),上海永乾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科大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烟台科大正信电气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宏达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科大智造(上海)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复科智能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任雪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雪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晓漫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54 年 8 月出生,博士。
曾任复旦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副校长。现任复旦大学教授,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陈晓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
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晓漫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吕勇军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12月出生,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曾任安徽精诚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天健华证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总经理,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总经理,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

  截止本公告日,吕勇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吕勇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卢贤榕女士,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8年5月出生,法律硕士。2001年起执业于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至今,曾任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管理合伙人,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卢贤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卢贤榕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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