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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11

证券代码:300222          证券简称:科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7-070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3,1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415%。

    2、本次首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242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为13.03元/股。

    3、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730,123,556股变更为

729,820,456股。

     一、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5年4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6月1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5年6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5年6月30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

2015年6月5日,授予对象213人,授予数量1,271.48万股(2015年9月公司

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的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派方

案,转增完成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总额增加至2,288.664万股),授予

价格为9.67元/股。

    5、2016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第一个解锁期所涉及的解锁和回购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分别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2016年5月31日,公司完成了对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211名激励对象共计6,763,392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2016年9月26日,公司完成了对吴丽萍、包金龙2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34.2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7、2017年5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所涉及的解锁和回购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所涉及的回购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分别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2017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回购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所涉及的解锁和回购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分别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6年6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8月3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6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6年9月9日,公司完成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6年8月26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9月14日,授予对象570人,授予数量2,299.00万股,授予价格为13.09元/股。

    5、2017年5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所涉及的解锁和回购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所涉及的回购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分别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2017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回购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所涉及的解锁和回购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分别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定价依据、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注销股份数量

    本次共计回购注销303,1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

188,100股,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115,000股。

    2017年5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蒋芳、张建平及曹勇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蒋芳、张建平及曹勇3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67,58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242元/股;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程志、彭军等6人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程志、彭军等6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共计8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3.03元/股。

    2017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激励对象张佳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张佳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20,520股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30,000股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242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3.03元/股。

    2、定价依据

    (1)首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说明

    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9.67元/股;2015年9月,公司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的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派方案;2016年4月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的2015年度利润分派方案;2017年4月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的2016年度利润分派方案。

    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所以,此次激励对象的回购注销价格为9.67/(1+0.80)-0.07-0.06=5.242元/股。

    (2)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说明

    公司于 2016 年8月26 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13.09元/股;2017年4月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的2016年度利润分派方案。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所以,此次激励对象的回购注销价格为13.09-0.06=13.03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3、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为730,123,556股,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303,1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415%。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17年9月8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406,983,721 55.74%              303,100406,680,621 55.72%

    高管锁定股            180,889,467 24.77%                      180,889,467 24.78%

    首发后限售股          198,877,078 27.24%                      198,877,078 27.25%

    股权激励限售股         27,217,176  3.73%              303,10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