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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8-26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22          证券简称:科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6-088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26日,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6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8月3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6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调整事项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调整
    由于原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8.30万股;原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具备激励资格,取消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0万股。上述共计22名原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共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计10.80万股。
    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12.30万股调整为2,501.5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2,312.30万股调整为2,301.50万股,预留200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对象由595人调整为573人。
    三、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由于原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8.30万股;原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具备激励资格,取消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0万股。上述共计22名原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80万股。
    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12.30万股调整为2,501.5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2,312.30万股调整为2,301.50万股,预留200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对象由595人调整为573人。
    以上调整符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征宇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安徽征宇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