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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禧科技: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权益失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9

银禧科技: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权益失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2-58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
                制性股票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科技”或“公司”)于 2022年 3 月 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3 月 9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预留授
予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8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14 名激励对象的认购款。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逾期未缴付资金视为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该部分预留权益已失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财务顾问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
公示期为 2021 年 5 月 7 日至 2021 年 5 月 16 日。监事会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 况 说 明 》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财务顾问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 2022 年 3 月 9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3.19 元/股的
价格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8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二章第二条规定:

  “在公司规定期限内,激励对象将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按照公司要求缴付于公司指定账户,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确认,逾期未缴付资金视为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鉴于在公司规定的认购款缴纳期限内没有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预留限制性股票认购款,视同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该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述规定,该部分预留的 48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失效。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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