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2-24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3月9日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83.00万股
3、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19元/股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科技”或“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3 月 9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预留授予
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8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19 元/股。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标的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3.17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72人,为公司公告本激
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包含外籍员工)。
5、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4,994.3563万股的9.1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617.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8.22%,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8.04%;预留限制性股票483.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1.78%,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07%。
6、限售期: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计算。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和60个月;若预留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2021年10月31日(含)前授予,其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和60个月;若预留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2021年10月31日(不含)后授予,其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36个月和48个月。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
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 25%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 2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48个月 2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60个月 2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
第五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72个月 15%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2021年10月31日(含)前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
比例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25%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五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 15%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2021年10月31日(不含)后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
比例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25%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25%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25%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 25%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9亿元
首次授予的限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40亿元
制性股票以及
在2021年10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2023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63亿元
31日(含)前
授予的预留限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88亿元
制性股票
第五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2025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15亿元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40亿元
在2021年10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2023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63亿元
31日(不含)
后授予的预留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88亿元
限制性股票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2025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15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绩效评价结果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 10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财务顾问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北京国枫律师
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