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滁州市南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科技”或“公司”或“乙方”)与滁州市南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南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或“甲方”)签订了《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南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公司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公司在南谯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高分子材料项目”达成项目投资协议,该协议生效时间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该协议所涉及投资事宜,并根据其项目后续进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名称:滁州市南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三)关联关系:公司与滁州市南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滁州市南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高分子材料项目落地在甲方所在地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协议如下: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 10 亿元,计划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总投资 6 亿元,一期项目达
产后,二期项目投资 4 亿元。
项目选址、用地面积
甲方为乙方项目提供工业用地约140亩,位于五尖山路和红花湖路交叉口西南侧(准确面积以界址红线图和土地证为准)。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
2、甲方应帮助乙方办理项目备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手续。
3、甲方负责为该项目做好给水、排水、供电、道路、天然气、通讯通达厂区边际及土方平整等工作。甲方负责提供电力容量,变压器等设施由乙方自行建设。
4、协助乙方做好企业用工的招工工作,为企业尽快达产达效提供优质服务。
5、乙方拟建设的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40 亩,其中一期项目占地约 83 亩,由甲方或
甲方指定主体按照乙方需求代建厂房及宿舍、研发中心等配套设施。
6、甲方按照当地政策给予乙方投资项目扶持政策。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提供办理各项手续所需的相关资料。
2.乙方需按有关规定落实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农民工工资保障等企业主体责任。
3.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在南谯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履行协议规定权利与义务。项目竣工投产后,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确保该项目按照协议约定的税收在南谯区缴纳。
四、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协议的签署,顺应了国家和地方密集出台的支持改性高分子材料产业发展的政策,有利于公司深度开发华中、华北地区市场,增强公司在高分子材料领域的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将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本次投资事宜经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本协议方可生效,且协议涉及的具体项目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具体项目的开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六、备查文件
《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