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1,0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数量占公司总
(元/股) (股)) 股本的比例(%)
瑞晨投资 集中竞价交易 2018-9-28 6.62 740,000 0.15
瑞晨投资 集中竞价交易 2018-10-8 6.75 350,000 0.07
合计 1,090,000 0.22
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本次减持最低成交价为6.61元/股,最高成交价为6.83元/股。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瑞晨投资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动减持共计1,198,400股。瑞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谭颂斌、新余德康此前未主动减持过公司股份。
的承诺不存在冲突。
5.瑞晨投资目前与债权方保持密切沟通,并将积极采取措施应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追加保证金、追加质押物或提前回购等措施应对平仓风险,保持公司股权结构稳定。
6.截至2018年10月8日收市,公司收盘价为6.42元/股,瑞晨投资触及平仓线的质押股份数为90,459,7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3%,瑞晨投资一致行动人谭颂斌及新余德康触及平仓线的质押股份及信用担保账户股份总数数为139,877,8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72%,瑞晨投资、谭颂斌、新余德
2017-08-07 1,060,000 1.01 0.21
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1 9,999,900 9.55 1.98
2017-04-18 2,000,000 1.91 0.40
3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11-22 23,579,900 22.51 4.67
2018-06-04 950,000 0.91 0.19
4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 2017-11-21 10,000,000 9.55 1.98
公司
5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10-11 37,370,000 35.57 7.41
合计 90,459,700 86.36 17.93
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该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实际控制人谭颂斌存在平仓风险的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谭颂斌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4,545,9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5%,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25,87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4.89%。此外谭颂斌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
瑞晨投资、谭颂斌、新余德康目前正在积极与债权方进行沟通,采取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者追加质押物、提前归还融资款项等措施应对平仓风险,但不排除在协商过程中所持公司股份出现二级市场被动减持的情形。
四、股东可能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瑞晨投资、谭颂斌、新余德康质押的上述部分公司股份已触及平仓线,如该等股东未能追加保证金或提前回购,其质权人可能对公司股票进行平仓,从而导致被动减持发生。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承诺与履行情况
(一)瑞晨投资相关承诺
1.其他承诺
“如果发生由于广东省税收优惠政策文件相关内容和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规定存在的差异,导致国家有关税务主管部门认定公司以前年度享受10%所得税率条件不成立,银禧科技需按12%的所得税率补缴以前年度所得税差额的情况,本公司愿承担需补缴的所得税款及相关费用。”
先受让、生产的权利。
(6)承诺人或承诺人其他子企业如拟出售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发行人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承诺人承诺其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承诺人其他子企业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发行人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7)若发生上述第(5)、(6)项所述情况,承诺人承诺其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承诺人其他子企业尽快将有关新技术、新产品、欲出售或转让的资产或业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发行人,并尽快提供发行人合理要求的资料。发行人可在接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决定是否行使有关优先购买或生产权。
“自发行人依法获准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现已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其他承诺
“如果发行人及子公司所在地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发行人及子公司需要补缴以前未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因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损失,石河子市瑞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银禧集团有限公司、谭颂斌、周娟无需银禧科技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金钱赔付责任。”
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7)若发生上述第(5)、(6)项所述情况,承诺人承诺其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承诺人其他子企业尽快将有关新技术、新产品、欲出售或转让的资产或业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发行人,并尽快提供发行人合理要求的资料。发行人可在接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决定是否行使有关优先购买或生产权。
(8)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承诺人承诺其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承诺人其他子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承诺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承诺人其他子企业将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
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六、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已触及平仓线,可能存在平仓风险导致被动减持。如上述被动减持实施,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瑞晨投资、谭颂斌、新余德康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受资本市场情况、公司股价及上述股东应对措施等因素影响,是否实施具有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