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21-021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形
式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
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
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金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 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 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并保持了一致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议程序合法。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后,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6,820,611.0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1.30%;营业利润-63,070,162.5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525,702.75元。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
-15,558,293.91,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0,287,145.79元,减去2020年分配红利1,638,000.00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090,851.88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利润为负值,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特提出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并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20 年
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经审议,决定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拟支付该所2020年度报酬人民币70万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及监事每届任期为三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须进行监事会换届并选举新一届监事。监事会拟提名李爱静女士和聂金萍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爱静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 年出生,大学学历。2006
年 01 月——2008 年 02 月曾任武汉大西洋广告有限公司;2008 年 03 月——2009
年 05 月曾任武汉市承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09 年至今在武汉市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任资讯管理专员。201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至本简历披露之日,李爱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聂金萍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 年出生,大学学历。2009
年 1 月至 2010 年 8 月曾任金马凯旋家居-中国家俱 CBD 公司人事主管,2010 年
9 月至今任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7 年 3 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本简历披露之日,聂金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