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21-025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并支付 2020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拟支付其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0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4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
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李轶芳,2008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 8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 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 10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陈建平,2018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6年 4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0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包铁军,199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2001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
执业,2015 年 10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人民币 70 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
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人民币 6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
加人民币 1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就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
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20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五)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