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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运激光: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3

金运激光: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21-001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24 个
 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值达 74.2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第 4.3 条规定,连续 30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
 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 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邮件、电话及 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湖北证监局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期间
 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目前检查程序尚未完结,公司尚未收到正式 检查结论。若根据最终的检查结论公司存在应当披露的事项,公司将 及时披露;


  2、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
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371 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审核问询函回函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回函完成后及时回复并报送深交所上市审核机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疫情防控措施有所加强,若持续时间较长或范围扩大,将对公司线下智能零售机、门店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更新后的《2020 年第三季度
报告全文》,因受疫情影响及收购玩偶一号(武汉)科技有限公司合
并报表所致:2020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9,122,541.78 元,
较去年同期下降 18.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8,573.28
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23.07%;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1,196,655.00 元,较去年同期下
降 89.64%。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 2020 年年度业绩预告;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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