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20-029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7,126,877.4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6,628,956.11 元,减去 2019 年计提盈余公
积 2,712,687.74 元,减去 2019 年分配红利 756,000.00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0,287,145.79 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满足公司顺利开拓经营业务的需要,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 12,6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163.80 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计转
增 25,200,000 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151,200,00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