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 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20-012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 日披露了《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8):公司实际控制人梁伟先生计划在自 2019 年 9 月 6 日的六
个月内、自 2019 年 9 月 25 日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6 万股。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9 月 26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实际控
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0、2019-051),
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
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于 2020 年 1 月 3 日披露了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 1%、5%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披露
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2)。
近日,公司收到梁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
告知函》。
截至 2020 年 3 月 24 日,梁伟先生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时间届满,
则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梁伟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名称 (元/股) (股) (%)
大宗交易 2019 年 9 月 17 日 35.00 1,300,000 1.03%
2019 年 9 月 18 日 35.00 1,077,200 0.855%
集合竞价 2019 年 9 月 25 日 37.846 1,255,800 0.997%
梁伟 大宗交易 2020 年 1 月 3 日 35.200 1,275,100 1.012%
集合竞价 2020 年 1 月 8 日 38.400 755,200 0.599%
集合竞价 2020 年 1 月 9 日 38.252 494,764 0.393%
大宗交易 2020 年 1 月 9 日 34.560 1,063,000 0.844%
大宗交易 2020 年 1 月 10 日 36.180 77,600 0.062%
合计 7,298,664 5.793%
注:梁伟先生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
312,300 股股票为二级市场增持股份(2016 年 6 月 6 日至 2016 年 6
月 17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 的 697,9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54%。详见公司
2016-058 号公告),减持后,二级市场增持部分持有股票 385,600 股。 上述减持股份不在已披露的梁伟先生减持股份计划范围内。
综上,梁伟先生在此次减持期间内,共计减持公司股票 7,610,9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2,540,753 49.64% 54,929,789 43.60%
梁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2,540,753 49.64% 54,929,789 43.60%
3、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1)易淑梅女士(与梁伟为母子关系)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9
月 25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 212,576 股股票为增持股份
(2016 年 8 月 3 日至 2016 年 9 月 12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的 212,576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7%。详见公司 2016-084 号公告)。(2)梁芳女士(与
梁伟为姐弟关系)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
127,000 股股票为增持股份(2016 年 6 月 16 日至 2016 年 6 月 24 日
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的
127,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0%。详见公司
2016-065 号公告)。
上述相关股东的减持股份不在已披露的梁伟先生减持股份计划范围内。
本次减持完成后,梁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票58,640,5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5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时间过半的进展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不影响公司控制权,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梁伟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