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4-026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未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
布了《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2:30
4、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鸿利智汇会议室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兼常务副总裁廖梓成主持。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 216,714,316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61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212,987,16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08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727,1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26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 3,727,35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2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3,727,1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26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鸿利智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655,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9%;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68,5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25%;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75%。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655,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9%;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68,5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25%;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75%。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655,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9%;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68,5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25%;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75%。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714,3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27,3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714,3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27,3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专项说明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00,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36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68,5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25%;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75%。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655,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9%;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68,5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25%;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75%。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655,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9%;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68,5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25%;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75%。
本议案获得通过。
9、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4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9.01、审议通过了《董事李俊东 2023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542,4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7%;反对 16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9%;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55,4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881%;反对 16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314%;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5%。
9.02、审议通过了《董事丁鹏 2023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542,4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7%;反对 16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9%;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55,4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881%;反对 16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314%;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5%。
9.03、审议通过了《董事廖梓成 2023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542,4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7%;反对 16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9%;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55,4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881%;反对 16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314%;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5%。
9.04、审议通过了《董事邓寿铁 2023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542,4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7%;反对 16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9%;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