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0-03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47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37,5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711,181,006股的0.46%。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41元/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于2020年5月8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11,181,006股变更为707,943,506股。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8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光LED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18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光LED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光LED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光LED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2月5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4名激励对象授予499.5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份于2018年2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2018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白光LED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白光LED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年9月11日,公司
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因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76元/股调整为5.71元/股。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了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54名调整为52名,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2万股,上述股份于2018年11月14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4、2018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白光LED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因原激励对象宋晓莉离职以及江德权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了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52名调整为50名,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万股,上述股份于2019年1月28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5、2019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白光LED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白光LED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因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71元/股调整为5.41元/股。因部分已离职人员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同时公司2018年度未达到《公司白光LED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制定的公司业绩目标,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了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50名调整为47名,同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53.75万股,上述股份于2019年9月16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6、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白光LED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除限售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年9月16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白光LED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237,500股。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
自2018年1月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以来,公司股票价格在二级市场发生了较大
波动,在此情况下,原激励计划较难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本着从公司长远发展
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激励计划,将已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323.75万股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23.75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71,118.10万股
的0.46%。
3、回购注销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规定:“公
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时,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
对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2019年7月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批准,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调整(因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71元/股调整为5.41元/股。
4、回购资金来源及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回购总金额为17,514,875元,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验资(2019)51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0年5月8日办理完毕。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11,181,006股变更为707,943,506股,公
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3,485,837 11.74% -3,237,500 80,248,337 11.34%
1、高管锁定股 80,248,337 11.28% 80,248,337 11.34%
2、股权激励限售股 3,237,500 0.46% -3,237,50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27,695,169 88.26% 627,695,169 88.66%
合计 711,181,006 100.00% -3,237,500 707,943,506 100.00%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