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19-086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
东李牡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云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李牡丹女
士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了公司股票 7,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股本比例
(元) (股) (%)
李牡丹 大宗交易 2019-6-18 6.55 2,500,000 0.35%
李牡丹 大宗交易 2019-4-2 7.88 5,400,000 0.76%
合计 7.22 7,900,000 1.1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李牡丹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44,013,85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18%。本次减持后,李牡丹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票 36,113,8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7%。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李牡丹 35,066,974 4.92% 35,066,974 4.92%
杨云峰 8,946,885 1.26% 8,946,885 1.26%
合计 44,013,859 6.18% 36,113,859 5.0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李牡丹及一致行动人杨云峰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达到 1%,但未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此,李牡丹及一致行动人杨云峰表示后续将加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管理规定。除上述情形外,李牡丹及一致行动人杨云峰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减持的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