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19-049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12,718,5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49 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01*****367 李国平
3 00*****823 马成章
4 08*****560 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锐捷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5 02*****276 李牡丹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19年5月 28日至登记日2019 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1号
咨询联系人:关飞、刘冬丽
咨询电话:020-86733958 传真电话:020-86733777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