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19-016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8日收到持
股5%以上股东李牡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云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
函》,李牡丹女士于2019年3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了公司股票
7,127,1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股本比例
(元) (股) (%)
李牡丹 大宗交易 2019-3-8 8.28 7,127,185 1.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李牡丹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1,141,04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7.18%。本次减持后,李牡丹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票44,013,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8%。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42,194,159 5.92% 35,066,974 4.92%
李牡丹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658,248 1.78% 5,531,063 0.78%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535,911 4.14% 29,535,911 4.14%
合计持有股份 8,946,885 1.26% 8,946,885 1.26%
杨云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648,543 1.21% 8,648,543 1.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8,342 0.04% 298,342 0.04%
合计 51,141,044 7.18% 44,013,859 6.1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减持的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李牡丹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杨云峰承诺:本次减持完成后且持股比例超过5%时6个月内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份。本人若违反承诺减持股份,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全部上缴公司,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