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18-103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速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
完成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收到深圳市速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易网络”)原股东杨云峰先生通知,杨云峰先生于2018年7月9日至7月1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票620,200股,增持金额为676.27万元。自2017年8月18日起至今,杨云峰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票8,515,682股,增持金额为9,005.93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1.1944%,其增持金额已达到9,000万元,本次增持承诺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原因
2017年6月2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李牡丹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09号),同意公司向李牡丹等发行股份购买速易网络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2017年3月24日速易网络原股东杨云峰和李牡丹签署的《关于使用现金对价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并锁定的承诺》,李牡丹、杨云峰夫妇看好公司特别是速易网络未来的发展前景,承诺自收到股权收购款现金对价50%的款项之日起12个月内,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合计购买金额不低于9,000万元,累计增持股票的金额达到9,000万元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该等股份。2017年8月18日,公司已向李牡丹、杨云峰夫妇合计支付股权收购款现金
对价的70%即25,200万元。
二、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3日期间增持情况
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3日期间,杨云峰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620,200股。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增持人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增持数量 增持均价 增持金额 占公司股本
(股) (元) (万元) 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18-7-9至 70,200 10.15 71.27 0.0098%
杨云峰 2018-7-13
大宗交易 2018-7-12 550,000 11.00 605 0.0771%
合计 620,200 10.90 676.27 0.0870%
三、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3日期间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股) (%) 股份数(股) (%)
李牡丹 42,194,159 5.9183% 42,194,159 5.9183%
杨云峰 8,326,685 1.1679% 8,946,885 1.2549%
合计 50,520,844 7.0862% 51,141,044 7.1732%
四、实施增持承诺前后,承诺人的持股情况
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增持完成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股) (%) 股份数(股) (%)
李牡丹 42,194,159 5.9183% 42,194,159 5.9183%
杨云峰 431,203 0.0605% 8,946,885 1.2549%
合计 42,625,362 5.9788% 51,141,044 7.1732%
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7月13日,速易网络原股东李牡丹及杨云峰
累计增持数量为8,515,682股,累计增持金额为9,005.93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44%。李牡丹及杨云峰本次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已完成。
五、承诺人增持的股份锁定情况
根据速易网络原股东杨云峰和李牡丹签署的承诺函,杨云峰先生增持的公
司股票8,515,682股,自2018年7月14日起18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
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该等股份。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