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18-080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及2018年
2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2018年3月9日,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37)。现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简介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A股。
2、回购股份的方式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买。
3、回购股份的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4、回购的资金来源
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5、回购股份的金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回购股份价
格不超过14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不超过7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1.0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6、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以此调整公司注册资本,提升每股收益水平。
7、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2018年5月1日。
二、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2018年5月1日,公司股份回购期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2018年5月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976,852股,总金额为62,183,211.63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9%,本次股份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2.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69元/股。
三、差异说明
本方案的回购期限结束日为2018年5月1日,拟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
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截至2018年5月1日,在预计的回购资金总
额内,本次实际完成回购股份数为4,976,852股,回购成交均价为12.49元/股,回
购资金总额为62,183,211.63元。回购金额在《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报告书》范围以内,不存在差异情况。
四、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自2018年3月13日至5月1日期间回购了4,976,852股,依据
相关规定,自股份过户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即失去其权利。公司已于2018年
5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份的注销
手续。
五、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717,915,358股减少至712,938,506股。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