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18-047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于2018年3月23日届满,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锁定期届满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概况
公司于2017年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并于2017年2月6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17年3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截至2017年3月23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3,668,543股,成交金额为47,337,875.29元,成交均价为12.904元/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51%。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将结合市场情况择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出售“中航信托 天启(2017)30号鸿利智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持股份,并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权益分配,兑现持有人因持有计划份额而享有的权益。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和延长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信托计划出售公司股票存在限制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信托计划名下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4、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5、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