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光电 公告编号:2015-016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25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江西省南昌市投资建设LED产业基地暨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约10.09亿元人民币在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园区内取得土地300亩投资建设LED产业基地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西鸿利”)负责实施。具体详见2014年9月26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5年3月16日,江西鸿利参与了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以总价人民币1,616.64万元竞得经开区空港大道以东、祥和三路以西、福银高速以南、儒乐湖大街以北DAGG2015013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近日,江西鸿利与南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6201501140005K)。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出让人:南昌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受让人: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
2、宗地编号:360101159005K
3、宗地总面积:168403.3平方米
4、宗地位置:南昌临空经济区空港大道以东、祥和三路以西、福银高速以南、儒乐湖大街以北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电子产品制造业项目)
6、出让年限: 50年
7、建筑总面积:不高于252605.0不低于168403.3平方米
8、建筑容积率:不高于1.5;建筑密度:不低于40%;绿地率:不高于20%9、出让价款:人民币16,166,400元
10、宗地的保证金:人民币8,000,000元。其中定金3,233,280元,保证金可抵作等额土地出让价款。
11、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江西鸿利取得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可以满足江西鸿利对生产经营场所的需求,有利于其进行产能建设,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三、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