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光电 公告编号:2015-00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12月29日,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筹资金投资建设LED产品应用与开发的生产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约2.65亿元在花都机场高新科技产业基地建立LED产品应用与开发的生产基地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莱蒂亚”)负责实施。具体详见2011年12月30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5年1月5日,广州莱帝亚参与了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以总价人民币3406万元竞得花都区花东镇综合保税区北区G09-KGW05K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详见2015年1月7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 近日,广州莱帝亚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0114-2015-000001)。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出让人: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受让人:广州市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2、宗地编号:14105020140002
3、宗地总面积:59371平方米
4、宗地位置:花都区花东镇综合保税区北区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出让年限: 50年
7、建议总面积:≤121612.5平方米
8、建筑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
9、出让价款:人民币3406万元
10、宗地的定金:人民币682万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11、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广州莱蒂亚取得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可以满足广州莱蒂亚对生产经营场所的需求,有利于扩大其产能建设,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三、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