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光电 公告编号:2013-064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项目尚处于中标公示期,最终能否取得正式的《中标通知书》存在
不确定性。
2、项目中标公示期为2013年11月25日—2013年11月28日,待公示期
结束后,公司才能收到正式的《中标通知书》并签署相关合同,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2013 年 11 月 25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交易中心
(http://www.gzzb.gd.cn/cms/wz/view/other/jgy.jsp?channelId=17&infoId
=220201 、
http://www.gzzb.gd.cn/cms/wz/view/other/jgy.jsp?channelId=17&infoId=2
20202)发布了“广州市中心城区路灯节能改造服务项目” 第六标段、第七标
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确定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作为牵头人为“广州市中心城区路灯节能改造服务项目” 第六标段、第
七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相关情况如下:
一、招标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
2、项目名称:广州市中心城区路灯节能改造服务项目第六标段、第七标段
3、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方式承担,节能改造服务期年限为8
年,节能收益业主分享15%,中标人分享85%。
4、项目预计节能收益金额(人民币):第六标段49,898,687.24元,第七
标段43,475,041.30,合计93,373,728.54元。
5、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中标人须按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负责项目所有资金投入及灯具
的改造,对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安全等全过程负责,项目实施过程接
受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的节能服务期内,负
责灯具质保、灯具更换所需的备品备件。项目竣工后半年内将竣工资料移交给
项目招标人归档,项目合同期满后,将本项目的全部设备设施移交给招标人使
用,全部设备设施归项目招标人所有,中标人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中标人将根
据合同规定方式获得投资回报。
6、公司与建设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项目预计节能收益总金额为人民币93,373,728.54元,约占公司
201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17.62%。本项目将参照融资租赁模
式确认收益,最终将根据签订的合同条款内容,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项目
的履行对公司2013年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
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1、该项目目前处于中标公示期,公示日期为2013年11月25日—2013年
11月28日,待公示期结束后,公司才能收到正式的《中标通知书》并签署相
关合同,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特此公告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