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2024
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 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造成重大风险。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王传兵,201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胡金金,2023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王胤,2014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51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建议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