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0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股份”或“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分别经2017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实施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25 日、 2017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即将届满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截至2017年9月22日收盘,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申万宏源-安利股份第2期员工持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5,628,2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成交金额为人民币59,919,321.33元,成交均价为10.65元/股。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并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12个月,即2017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4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
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未获得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续安排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
卖出股票。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终止及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1、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届满后,当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处置办法。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