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218 股票简称:安利股份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2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摘 要
二〇一七年三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0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已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符合认购条件的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45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6,000万元,参与对象认购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薪酬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具体包括:
(1)公司员工的自筹资金,金额不超过800万元;
(2)控股股东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提供的借款,拟借款总金额不超过5,200万元,拟借款期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5、本员工持股计划中涉及的员工借款支持方案已经控股股东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待控股股东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拟委托资产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设立申万宏源-安利股份第2 期员工持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安利股份股票。
7、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8、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9、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 明......2
特别提示......3
目 录......5
释 义......6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7
二、基本原则......7
三、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7
四、资金和股票来源......8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10
六、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1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11
八、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12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3
十、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协议主要条款......13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 14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15
释义
本文件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公司、本公司、安利股份 指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安利投资 指 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安利新材料 指 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指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
计划 股计划
本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 指 出资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安利股份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机构或管理指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人
资产托管机构或托管人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资产托管机构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股票 指 安利股份股票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指 申万宏源-安利股份第2期员工持股定向资产管
理计划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
《备忘录》 指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0号:员工
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指 现行适用的《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计划草案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是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完善企业法人治理,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构建利益命运共同体,增强员工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二)自愿参与原则
(三)风险自担原则
三、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关键技术、生产、管理和业务岗位员工。所有参加对象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45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胡东卫、黄万里、刘兵、刘松霞、陈薇薇、胡家俊、李道鹏、陈永志。
(二)确定标准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员工: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关键技术、生产、管理和业务骨干;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有特殊专业技能或突出贡献的员工。
四、资金和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6,000万元,参与对象认购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薪酬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具体包括:
1、公司员工的自筹资金,金额不超过800万元;
2、控股股东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提供的借款,拟借款总金额不超过5200万元,拟借款期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出资比例具体如下:
序号 持有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姚和平、
1 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胡东卫、 258.5 4.31%
黄万里、刘兵、刘松霞、陈薇薇、胡
家俊、李道鹏、陈永志
12 其他人员(不超过438人) 5741.5 95.69%
合计 6000 100%
注:
1、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中单个参加对象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量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参加对象最终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出资金额为准。
持有人应当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申万宏源-安利股份第 2期员工持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之前。
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参加对象申报认购,申报份额如多于弃购份额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认购人选和份额。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委托申万宏源证券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安利股份股票。
(三)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