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2
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调
整的议案》,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3年7月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部分条款进行了
相应修改,其后,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修订部分确认无异议并进行
了备案。
3、公司于2013年9月1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被授权全
权办理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
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
事宜等。
5、公司于2013年9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
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
等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13年9月27日,
向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黄万里、胡东卫、张珏、刘松霞、刘兵、惠坚强
等181名激励对象授予1930.5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6、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3年10月
25日完成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授予1930.5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并发布《关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期权简称:安利JLC1,期权代码:036110。
7、公司于2014年5月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14年5月6日,向35
名激励对象授予5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4年5月29
日完成股权激励计划所涉50万份预留期权的登记工作并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期权简称:安利JLC2,期权代码:036139。
9、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同意
根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期权调整后的行权
价格为6.93元/股,预留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10.4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期可行权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当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第一期行权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斯东林因调入国家机关离职,预留期权激
励对象张瑞光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
规定,公司取消上述2人激励对象资格并取消所涉及的2.5万份期权。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81人调整为180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30.5
万份调整为1929万份;预留期权激励对象由35人调整为34人,预留期权数量由50万
份调整为49万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调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1-3 号》、《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8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行权与调整》以及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的上述调整。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调整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进行核实,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同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的调整。调整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所涉激
励对象为180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29万份;预留期权所涉激励对象为34
人,预留期权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