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修订说明
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3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相关文件已于2013年7
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沟通反馈意见,公司对于2013年7月5日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进行了调整和说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调整和说明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草案中“特别提示”第3条进行了修订。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人员。预留部
分的授予由董事会提出,监事会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
在指定网站对包括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行权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
披露后,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进行授予。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人员。首次授
予对象(不包括预留部分)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共计184人。预留部分的授予由董事会提出,监事会核实,律师发
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在指定网站对包括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
行权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后,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进行授予。
二、对草案中“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之“(二)激励对象的范
围”进行了修订。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公
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相关人员,但不包括公司的独
立董事、监事。首次授予对象(不包括预留部分)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187人。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
会提出,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
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具体激励对象名单及其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定,公司监事会核查,需报经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还应当履行相关程序。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公
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相关人员,但不包括公司的独
立董事、监事。首次授予对象(不包括预留部分)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184人。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
会提出,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
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预留激励对象指激励计划获得股
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对
公司有特殊贡献的特殊人才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具体激励对象名单及其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定,公司监事会核查,需报经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还应当履行相关程序。
三、对草案中“四、股票期权的授予和分配”进行了修订。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为2,000万份,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
间的分配情况如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
拟授予股票
占拟授予总量 划公告时股
激励对象 职务 期权数量(万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
份)
例
姚和平 董事长、总经理 85 4.25% 0.4025%
王义峰 董事、副总经理 70 3.5% 0.3314%
杨滁光 董事、副总经理 70 3.5% 0.3314%
陈茂祥 董事、副总经理 70 3.5% 0.3314%
张珏 财务总监 40 2% 0.1894%
黄万里 技术开发总监 40 2% 0.1894%
胡东卫 营销总监 40 2% 0.1894%
刘松霞 董事会秘书、管理总监 26 1.3% 0.1231%
刘兵 干法后处理总监 40 2% 0.1894%
惠坚强 安利新材料董事、副总经理 40 2% 0.1894%
其他激励对象 共177人 1,429 71.45% 6.7661%
预留股票期权 50 2.5% 0.2367%
总计 2,000.00 100.00000% 9.4697%
注:
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2、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成员且持有公司控股股
东安利投资的股份,需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参与本激励计划,股东大会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