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股份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股票简称:安利股份 股票代码:300218
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二〇一三年九月
安利股份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
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2、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股份”或“公司”)拟向激
励对象授予2,00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本
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1,120万股的9.47%。其中首次授予1,950万份,占
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1,120万股的9.23%;预留股票期权50万份,占
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的2.5%,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1,120万股的0.24%。
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安利股份A股股
票的权利。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安利股份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人员。首次
授予对象(不包括预留部分)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共计184人。预留部分的授予由董事会提出,监事会核实,律师
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在指定网站对包括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
行权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后,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进行授予。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拥有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按预先
确定的行权价格7.01元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时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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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激励计划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权日授予给公司激
励对象。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0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授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程序,预留部分在首次授予日后12
个月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
6、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及行权价格
将做相应的调整。若在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增发股票,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不
做调整。
除上述情况外,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或其它条款的,
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
毕之日止。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4年。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1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2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3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48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股票期权分两期行权: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1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2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48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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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
由公司注销。
8、行权条件:本激励计划在2013-2015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
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表所示:
首次授予部 公司绩效考核目标
分行权期
以201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基数,2013
第1行权期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含);2013年度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
以201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基数,2014
第2行权期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