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4-07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热”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万元(含,下同),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以上资金额度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近日,公司在南京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并使用该募集资金理财专户购买了 0.6 亿元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相关银行开设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的情况
公司开设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用途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 南京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1211220000000367 募集资金理财
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序号 受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关 联 产品类型 理财金额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预计年化收
关 系 (万元) 益率(%)
南京银行镇江 结构性存款 无 保本浮动 6,000 2024.10.30 2025.2.10 1.5
1 新区支行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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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已审批授权范围内,无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产品总金额为0.6亿元,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产品总金额及期限均在已审批授权范围内。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南京银行镇江新区支行没有关联关系。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和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3)为降低风险,公司审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
2.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金管理的情况(含本次进行的现金管理)
受托 关 理财金
序号 方名 产品名称 联 产品 额(万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预计年化 赎回情况
称 关 类型 元) 收益率(%)
系
工 行 收回本金并收到
镇 江 定期存款 无 固 定 5,000 2023.10.18 2024.4.18 1.45 理 财 收 益36.25
1 新 区 收 益
支 行 万元
工 行 收回本金并收到
镇 江 定期存款 无 固 定 5,000 2023.10.18 2024.4.18 1.45 理 财 收 益36.25
2 新 区 收 益
支 行 万元
建 设
银 行 固 定 收回本金并收到
3 镇 江 定期存款 无 收 益 12,000 2024.1.2 2024.4.2 1.40 理财收益42万元
新 区
支 行
建 设
银 行 固 定 收回本金并收到
4 镇 江 定期存款 无 收 益 2,500 2024.1.2 2024.4.2 1.40 理财收益8.75万
新 区 元
支 行
工 行 收回本金并收到
镇 江 定期存款 无 固 定 6,000 2024.4.8 2024.10.8 1.70 理 财 收 益51.03
5 新 区 收 益
支 行 万元
工 行 2024年5月30日
镇 江 定期存款 无 固 定 6,000 2024.4.8 2024.10.8 1.70 收 回 本 金2,500
6 新 区 收 益 万元并收到理财
支 行 收益0.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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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9日
收 回 本 金3,500
万元,并收到理
财 收 益2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