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2-074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风险提示
(1)本框架合作协议为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九天”或“乙方”)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精密”或“甲方”)长期合作之指导性文件,双方具体合作内容以及金额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后续具体采购合同的签订日期及金额均无法确定;
(2)本框架协议签署对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3)本框架协议履行时间较长,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有可能会导致本协议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
2、按目前市场报价,5 万吨预镀镍钢基带合同金额约为 11 亿元;本框架协议若能顺利实
施,将对公司 2023 年度至 2028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及东方九天与东山精密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根据上述框架合作协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盈、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将在锂电池钢壳预镀镍钢基带领域的产品开发及技术合作、产品供货、供应链共同开发以及股权合作等方面进行长期框架合作,共同推进锂电池钢壳和预镀镍钢基带产业发展。双方建立不定期高层互访机制,就未来发展规划和目标进行探讨与分享,引领双方业务合作,共同推进双方产品在新能源汽车、储能、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以及消费电子等终端市场的应用。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向乙方采购总量不低于 5 万吨锂电池钢壳预镀镍钢基带,具体
以每年的采购合同为准。协议有效期为 2022 年 9 月 8 日-2028 年 12 月 31 日。
二、框架协议对方当事人情况简介
(一)框架协议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根据网站“天眼查” (https://www.tianyancha.com/)查得的资料,合同对手方基本信
息如下:
公司名称: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塘东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袁永刚
注册资本:170986.7327 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1998-10-28 至 无固定期限
统一信用证代码:91320500703719732P
经营范围:精密钣金加工、五金件、烘漆、微波通信系统设备制造;电子产品生产、销售;电子工业技术研究、咨询服务;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
维修;生产和销售液晶显示器件、LED 照明产品、LED 背光源及 LED 显示屏、LED 驱动电源及
控制系统、LED 芯片封装及销售、LED 技术开发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销售新型触控显示屏电子元器件产品,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维护;太阳能产品系统的生产、安装、销售;太阳能工业技术研究、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租赁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医用口罩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消毒剂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
品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东山精密与公司及东方九天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及东方九天最近三年与东山精密没有发生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1、东山精密是国内领先的精密金属和精密电子制造为核心产品的企业之一,于 2010 年在
深交所中小板上市,2021 年营业收入为 317.93 亿元,净利润为 18.63 亿元,主要产品销售领
域包括通信行业、消费电子行业及汽车行业,拥有良好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客户资源,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2、东方九天在预镀镍钢基带领域有多年的技术积累,拥有目前国内领先的预镀镍电池钢基带生产工艺,并已投建 2 万吨锂电池预镀镍钢基带项目,未来根据订单落地情况,将进一步扩充锂电池预镀镍钢基带产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产品开发及技术合作
双方一致同意在圆柱锂电池配套开发过程中加强合作。甲方将充分利用自身精密金属件的加工能力为乙方预镀镍钢基带的生产提供技术指标参数、生产过程品质反馈,以不断促进乙方镀镍产品品质性能的提升,同时利用自身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积累的客户资源优势,加快乙方预镀镍钢基带在现有产品和新产品开发中的应用和推广。乙方将充分利用自身在预镀镍钢材领域的技术积累和研发优势,继续加强外部研发合作,不断进行技术改进,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为甲方持续进行新产品的开发。
双方一致同意在大圆柱锂电池钢壳预镀镍钢基带等方面加强合作,定期进行技术交流,为下一代锂电池产品迭代形成技术储备。
2、产品供货合作
甲方将乙方视为锂电池钢壳预镀镍钢基带的优先供应商,乙方将甲方视为锂电池钢壳预镀
镍钢基带的优先客户。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乙方采购锂电池钢壳预镀镍钢基带,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甲方锂电池钢壳预镀镍钢基带,双方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自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向乙方采购总量不低于 5 万吨锂电池钢壳预镀镍钢基带,具
体以每年的采购合同为准。
3、供应链共同开发
双方一致同意在原材料电池钢基带技术实现信息共享,进行电池钢基带技术共同开发认证,以保证电池钢基带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和采购单价的合理控制。
(二)协议生效及履行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2022 年 9
月 8 日-2028 年 12 月 31 日。合作期限届满,双方视合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协议。
(三)其他条款
本协议为双方长期合作之指导性文件,双方具体合作内容以及金额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四、风险提示
1、本框架协议签署对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2、本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合作内容以及金额将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采购合同为准;后续具体采购合同的签订日期及金额均无法确定;
3、本框架协议履行时间较长,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有可能会导致本协议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
五、框架协议的审议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本框架合作协议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框架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框架协议的顺利签订,标志着公司相关产品得到了新能源汽车结构件行业客户的充分认可,有利于促进东方九天在动力锂电池领域的预镀镍钢基带产品的推广应用、技术开发及客户开发。
2、上述框架协议若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 2023 年度至 2028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
响。
七、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2022 年 6 月,公司、东方九天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金
杨”)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无锡金杨承诺向东方九天采购总量不低于 8 万吨锂电池钢壳
预镀镍钢基带,有效期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8 年 12 月 31 日。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
已有无锡金杨的部分客户正在对公司的送样进行验证。
2、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框架协议的履行进展,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3、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没有发生
变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没有解除限售的情况;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收到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存在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东方九天与东山精密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