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2-011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132001662;发证日期:2021 年 11 月 3 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合格起连续三年(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此前一直按照 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所得税,本次认定不会对公司 2021 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