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东方电热 股票代码 30021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孙汉武 吕树栋
办公地址 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 18 号 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 18 号
电话 0511-88988598 0511- 88988598
电子信箱 sunhw@dongfang-heater.com; dfzqb@dongfang-heater.com
dfzqb@dongfang-heater.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347,477,329.87 1,116,438,050.30 20.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5,772,948. 70 25,686,934.75 78.20%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5,049,453. 67 15,179,120.55 262.67%
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093,239. 04 99,536,748.58 -124.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59 0.0202 77.7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59 0.0202 77.7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2% 1.35% 0.8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4,303,417,322.22 3,786,788,340.38 13.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069,179,825.55 2,039,859,005.21 1.4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东总数 60,257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数(如有)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谭荣生 境内自然人 14.68% 186,895,486 140,171,614 质押 80,000,000
谭伟 境内自然人 12.16% 154,836,640 116,127,480 质押 38,000,000
谭克 境内自然人 12.16% 154,836,640 116,127,480 质押 16,800,000
郑新盈 境内自然人 0.48% 6,091,700 0
李红 境内自然人 0.35% 4,447,400 0
倪多仙 境内自然人 0.26% 3,343,361 0
张瑞兴 境内自然人 0.24% 3,000,000 0
解钟 境内自然人 0.22% 2,766,900 2,075,175
解娟 境内自然人 0.20% 2,512,490 1,884,367
王延春 境内自然人 0.18% 2,252,0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上述股东中,谭荣生与谭伟、谭克为父子关系,谭伟、谭克为兄弟关系,三人属于一致行
的说明 动人,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公司不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公司股东郑新盈持有公司股份 6,091,700 股,其中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6,091,700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因涉及专利侵权的未决诉讼计提或有负债2040万元。2021年5月14日,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2020年报披露的无锡国威诉公司专利侵权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决公司赔偿无锡国威经济损失4500万元以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10万元。根据判决结果,公司2020年度计提的或有负债不足,本报告期继续计提或有负债2040万元。该项损失为非经常性损益,且涉诉的专利权已经于2019年8月到期,权利不再受法律保护。该涉诉专利权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没有影响。涉诉的专利权6项权利有5项已经被国家专门部门宣告无效。对仅剩的一项权利,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第四次涉诉专利的无效宣告申请。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对此案进行审理。除此之外,公司已经对判决公司构成侵权的案件向国家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谭荣生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