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0-00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东方电热,证券代码:300217)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二个交易日(2020年2月25日、2月2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问询、现场问询及书面问询等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受疫情防控影响,公司春节后复工时间比预期延迟,母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复工,其它主要分、子公司于11日开始逐步复工;除此之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要求;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