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6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9-045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将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2018年度报告,若公司2018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或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深交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股票上市的决定。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及风险提示
(一)若财务会计报告连续两年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将导致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千山药机”)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瑞华审字【2018】0170052号)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第(五)项“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规定,若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若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导致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2019年2月28日,公司发布了《2018年年度业绩快报》,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29.67万元;实现营业利润 -234,511.3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014.99万元;2018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8,852.04万元。
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大幅下降的重要原因为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大幅增加。本次业绩快报已对公司关联方刘华山占用的资金92,484.90万元进行全额计提坏帐准备,已对乐福地业
绩补偿款中的33,810万元进行了全额计提坏帐准备。在2018年度报告披露前,若上述已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款项等得到回收或提供了充分的还款保障,公司会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调整,冲回相应的减值损失。
公司存在经审计后2018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规定,若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2018年年末的净资产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公司董事会已经和将要采取的工作措施
1、妥善解决债务危机
目前,公司债务危机对生产经营及业务情况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妥善解决公司的债务危机,具体拟通过实际控制人采取处置个人资产或质押融资筹集资金、积极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回笼资金、公司或子公司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筹集资金等方案来解决公司目前的债务危机。同时,公司还将主动与金融机构沟通,争取金融机构的理解和支持,请求金融机构不抽贷,不采取司法手段处置已经冻结的公司资产。债务妥善解决后,公司将尽快的处理好因债务引发的诉讼及资产冻结事项。
2018年9月30日,千山药机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资产湖南分公司”)签署了《综合服务意向协议》。中国长城资产湖南分公司拟接受千山药机聘请为千山药机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盈利模式重组、经营管理重组等一揽子综合服务。同时,协议双方约定了短期、中期和长期服务目标。中国长城资产作为四家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一,能为公司化解债务危机、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并实现转型升级发展提供良好的专业指导及资源的支持。本协议目前仅签署了意向协议,双方具体的合作内容仍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积极组织经营生产,维持盈利能力
公司将积极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生产经营,维持公司盈利能力。重点做好对公司客户的沟通工作,维护好新老客户关系,尽可能消除本次债务危机对经营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开拓医疗器械市场,稳定制药机械与医药包材板块的发展,继续保持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保持公司的持续经营。
3、积极组织催收业绩补偿款
乐福地原股东应向公司支付2017年度业绩补偿款387,516,045.60元,目前已逾期支付。2018年6月9日,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随后向乐福地原股东发出了收款通知,要求在约定期限内向公司支付2017年度业绩补偿款387,516,045.60元。
公司一直积极督促乐福地原股东支付业绩补偿款。公司收到业绩补偿款债务人原乐福地股东刘华山等16人(其中王敏的业绩补偿款刘华山承诺代偿)出具的《关于履行乐福地业绩补偿的具体措施承诺》,对具体的偿还业绩补偿款的方式、还款来源及偿还时间进行了承诺。目前,公司收到了上述16人中的邓铁山、刘兰、郑国胜、刘芳喜、彭勋德、潘林、刘燕、黄盛秋、杨宗宇、张旭、王国华、钟波、王亚军、管新和14人应支付的全部业绩补偿款2,154.49万元。刘华山承诺:本人及王敏的业绩补偿款将以追偿其本人的债权偿还业绩补偿款,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余款。截止目前,刘华山及王敏的业绩补偿款18,740.89万元刘华山以其所持有的1.96亿元的债权作为还款保障,其中8,100万元欠款已提供相应的技术作为质押,另1.15亿元已出具还款方案,正在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担保手续,刘华山拟于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5,750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4,890.89万元。
公司委托律师对业绩补偿款债务人原乐福地股东新疆海捷康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9名股东提起诉讼,并通过法院查封到部分财产,律师查封起诉股东财产工作仍在进行中,预计通过法律手段将获得部分或全部债权清偿。
4、组织催收关联方占用的公司资金
公司关联方刘华山占用的公司92,484.67万元的资金,公司会督促刘祥华及其胞弟刘华山尽快筹措资金,落实还款方案。刘祥华及其胞弟刘华山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归还占用公司的资金,筹资渠道主要是处置其自有资产,包括股权资产(上市公司股权除外)、房产及其他资产。
5、查实民间借贷、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并予以规范
公司在审计期间已对违规发生的民间借贷、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及不明原因资金收支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对漏入帐或错入帐的上述事项进行了帐务补充与更正。公司对有关事项持续进行追踪与处理,且持续披露相关进展的公告。公司正在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对外担保行为,规范资金收支审批流程。
6、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立案调查。
公司仍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立案调查的最终调查结论。公司会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并将对其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三、其他事项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2条公司应当在以下时点首次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之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直至暂停上市风险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三)公司知悉年末净资产为负时;’及‘(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在披露其后首个半年度报告时;’”,公司在发布首次《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后,需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暂停上市风险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
2、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具体数据将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投资者咨询方式:
电话:0731-84030025
传真:0731-84030025
邮箱:zqb@chinasun.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