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6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8-054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千山药机”)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付慧龙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任职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本年可转让额
(股) 比例 度(股)
付慧龙 董事 487,500 0.13% 121,87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减持原因、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
股东姓名 减持原因 拟减持数量(股)
司总股本的比例
付慧龙 股东需缴纳股权激
不超过121,875 不超过0.03%
励股票所得税费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股份来源:公司股权激励获授股份。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付慧龙先生本次拟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付慧龙先生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其它说明
1、付慧龙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付慧龙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付慧龙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付慧龙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