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3-045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德霖先生去世而引发实际控制人变更,李崇珠女士通过继承的方式、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获得上市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胡德霖先生、胡醇先生变更为李崇珠女士、胡醇先生;
3、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崇珠女士、胡醇先生将继续遵守首发前限售股份的承诺;
4、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院”或“公司”) 于
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胡醇先生和胡醇先生母亲李崇珠女士出具的《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继承、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事项发生权益变动,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基本情况
1、收购人
姓名:李崇珠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3205**************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前珠路 5 号
最近五年任职情况:退休。
截至本公告日,李崇珠女士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
2、一致行动人
姓名:胡醇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205**************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前珠路 5 号
最近五年任职情况:2019 年 10 月 30 日起至今担任电科院董事。2019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 月 8 日担任电科院董事长、总经理;2022 年 2 月 8 日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担任电科院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胡醇先生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 年 5 月 3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德霖先生因病逝世,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并经江苏省苏州市中新公证处出具(2023)苏苏中新证字第 9175 号《公证书》,胡德霖持有的电科院 23.55%股份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归李崇珠女士所有,另一半由李崇珠女士继承。李崇珠女士通过夫妻共
有财产分配及继承,依法取得胡德霖先生生前持有的电科院 178,614,733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55%。
本次权益变动前,收购人未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一致行动人胡醇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78,100,000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0%。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崇珠持有电科院 178,614,733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5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23.84%,胡醇持有电科院 78,100,000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10.43%。李崇珠与胡醇系母子关系,双方已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双方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3.8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34.27%。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如下:
三、 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胡德霖先生、胡醇先生变更为李崇珠女士、胡醇先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日常经营活动、持续性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 其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等相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
1、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3、江苏省苏州市中新公证处出具的(2023)苏苏中新证字第9175号《公证书》;
4、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李崇珠女士因继承导致其在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