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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电科院: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2-016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醇先生召集,董事刘明珍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共有八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与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在本次会议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议先生、王利剑女士;第五届董事会姜涟先生、杨荣华先生、马勇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1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862,609,338.39 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22.83%;
营业利润 221,069,358.46 元,同比增加 127.84%;利润总额 218,927,917.17 元,
同比增加 132.39%;实现净利润 193,435,194.34 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121.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2,694,779.73 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122.43%。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1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21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及同意,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2,694,779.73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82,629,142.51 元。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03,773,797.64 元,母公
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36,546,237.64 元。

  鉴于近期公司有到期需偿还的债券,加之新冠疫情的影响,为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含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 5 亿元自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宋静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沟通不够及时、充分,由于业务部门没有及时收集客户确认信息,向财务部传递相关业务进展情况不全面,导致部分业务收入确认存在跨期问题。对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半年度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36.40万元、-168.41万元、-785.56万元,分别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0.22%、-1.93%、-9.37%。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由于收入跨期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报表影响金额较小,作为“当期发现属于前期非重要的差错”处理。公司对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第三季度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编制新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出具《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2年4月)。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2 年 4 月)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2年4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2 年 4 月)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及《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简历

  宋静波女士,1982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工程师。2005 年至今在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任仪器设备部职员、主任,2020 年至今任机械工业第二十六计量测试中心站(苏州)主管。宋静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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