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1-002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辞职
及选举新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董事长、总经理辞职的事项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胡醇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其辞职自董事会选举出新的董事长、总经理起生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胡醇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董事会同意胡醇先生的辞职请求。
胡醇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但会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醇先生持有公司 10.30%的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但在董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仍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父亲胡德霖先生持有公司 24.54%的股份;两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此外,胡醇先生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谨向胡醇先生在董事长、总经理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新董事长、聘请新总经理的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选举胡德霖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胡德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1 年 11 月 28 日)。本次选举新董事
长、聘请新总经理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在公司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胡德霖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德霖先生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前珠路5号
联系电话:0512-68252194
传真号码:0512-68081686
邮政编码:215104
电子邮箱:zqb@eeti.cn
三、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事项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李昊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昊泽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李昊泽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财务总监职务,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也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董事会同意李昊泽先生的辞职请求,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昊泽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他直系亲属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此外,李昊泽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谨向李昊泽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关于聘请新财务总监的事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明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明珍女士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况。刘明珍女士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责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被聘任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且保证在任职期间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此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胡德霖先生为总经理,刘明珍女士为财务总监。
胡德霖先生、刘明珍女士简历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