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0-008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7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共有九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与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报告》。
《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等相关内容。
在本次会议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议先生、王利剑女士、马勇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并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9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806,336,621.48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3.78% ; 营 业 利 润 189,078,049.64 元 , 同 比 增 长 31.20% ; 利 润 总 额
188,784,379.58 元,同比增长 31.24%;实现净利润 167,358,617.70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0.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6,542,721.85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0.1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9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19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募集年度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及同意,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议案》。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年初结存未分配利润为
431,119,420.34 元,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7,188,995.70 元,提取 10%
法定盈余公积金 15,718,899.57 元,且因 2019 年度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81,590,818.03 元,合
并 报 表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524,676,129.75 元 ; 资 本 公 积 金 余 额 为
723,075,698.54 元。
公司 2019 年经营及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广大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
的经营成果,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为: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58,322,487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人民币 303,328,994.8
元;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178,261,823.23元,合并报表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221,347,134.95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含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 5 亿元自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需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及《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