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1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2,469,541.1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46,218,676.74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246,954.11元及分配的2022年度普通股股利28,008,156.84元,本年度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0,433,106.93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803,505,411.30元。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4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466,042,614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5,368,300股,以此计算2023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18,426,972.56元(含税)。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