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21-015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678,833.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37,043,844.49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267,883.33元及分配的2019年度普通股股利25,194,156.84元,本年度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0,260,637.63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596,035,371.08元。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419,902,614股为分配基数(公司总股本425,812,614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户股票数量
5,910,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35,691,722.19元。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
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