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20-045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赵东日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398,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2%。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后 90 日内(即 2020 年 9 月 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 日)进行;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90 日内(即
2020 年 9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0 日)进行,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4,199,000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目前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已达到时间过半节点,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达到时间过半,在此期间赵东日先生尚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赵东日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敦促其遵照规定执行。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东日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赵东日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