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19-090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6月24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议案。2019年7月3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有关事项的议案》。2019年11月18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有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近期证券市场及公司股价的变化,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 障投资者利益,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业绩和市值等方面的信心,对公司股份 回购事项进行调整,将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调整为回购价格不超过10元/股,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含4,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激励(包括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调整后的股份回购方案起不超过6个月(即2019年7月3日至2020年1月2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应当在事 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258,1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最高成交价为
8.3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7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 26,455,916 元(不含交易费
用)。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实
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
未达到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份成交量之和 15,970,778 股的 25%(即 3,992,695 股)。
4、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