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18-051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且不低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人民币5元/股。在前述条件下,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00万股至3,000万股以上,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1.4091%至7.0454%以上。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8月27日,每个工作日的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山东昌乐县英轩街3999号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田志龙
联系电话:0536-6283716
联系传真:0536-6222029
邮政编码:262400
联系邮箱地址:rikechem@rikechem.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