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3-031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
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母公司净利
润43,407,200.9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
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340,720.09元,扣除公司报告期内派发的2021年度
现金股利29,089,732.55元,扣除公司报告期内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8,547,757.9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50,716,884.4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52,145,874.79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如下分配预案:以截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日公司总股本593,718,564股剔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的股份1,474,900股后的592,243,6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9,612,183.2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第35号公告《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
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回购股
份)为36,787,525.2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59.0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与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实现股东回报。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备查文件
1、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