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0-05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李力、王戈、余勇、张海燕、朱铭、高万成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1,53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5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4月30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8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64%);
2、公司副总经理王戈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1,53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5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4月30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8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64%);
3、公司副总经理余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1,53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5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4月30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8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64%);
4、公司副总经理张海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1,53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5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4月30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8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64%);
5、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朱铭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1,53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5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0年10
月30日至2021年4月30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8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64%);
6、公司副总经理高万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1,53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5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4月30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8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64%)。
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承诺。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力先生、王戈先生、余勇先生、张海燕女士、朱铭女士、高万成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李力先生、王戈先生、余勇先生、张海燕女士、朱铭女士、高万成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来源
李力 董事、副总经理 151,532 0.0254% 股权激励授予
王戈 副总经理 151,532 0.0254% 股权激励授予
余勇 副总经理 151,532 0.0254% 股权激励授予
张海燕 副总经理 151,532 0.0254% 股权激励授予
朱铭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51,532 0.0254% 股权激励授予
高万成 副总经理 151,532 0.0254% 股权激励授予
注:因股票期权行权,此处计算依据公司最新总股本为596,193,648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4月30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力 37,883 0.0064%
王戈 37,883 0.0064%
余勇 37,883 0.0064%
张海燕 37,883 0.0064%
朱铭 37,883 0.0064%
高万成 37,883 0.0064%
注:因股票期权行权,此处计算依据公司最新总股本为596,193,648股。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李力先生、王戈先生、余勇先生、张海燕女士、朱铭女士、高万成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李力先生、王戈先生、余勇先生、张海燕女士、朱铭女士、高万成先生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李力先生、王戈先生、余勇先生、张海燕女士、朱铭女士、高万成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李力先生、王戈先生、余勇先生、张海燕女士、朱铭女士、高万成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相关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