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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讯飞鸿: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0

佳讯飞鸿: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0-017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
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母公司净利
润83,941,073.0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
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394,107.30元,扣除公司报告期内派发的2018年度
现金股利29,496,298.46元,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变动影响301,855.63元,加上年初
未分配利润373,220,656.4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418,969,468.04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如下分配预案: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
司总股本594,926,3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9,746,319.3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

    二、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报告》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与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实现股东回报。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报告》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报告》等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备查文件

    1、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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