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0-018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中海丰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佳讯飞鸿”)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中海丰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海丰润”)持有本公司股份5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75%),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898,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11月6日)。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9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中海丰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海丰润”)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北京中海丰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海丰润持有本公司股份5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7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目前,佳讯飞鸿经营情况稳健,战略目标清晰,基于新ICT技术的“智慧指挥调度全产业链”系列产品和解决方案持续升级和应用,工业互联网等相关产品的战略布局亦初见成效,未来发展可期。中海丰润作为海淀国资控制的投资平台,自2018年战略入股佳讯飞鸿以来,双方合作良好,携手共进,
已基本实现当初入股佳讯飞鸿的战略目标。基于中海丰润内部资源调配和资金需求,在最大限度减少对资本市场影响的前提下,中海丰润拟计划减持部分佳讯飞鸿股份。同时,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影响佳讯飞鸿与中海丰润未来的业务合作,亦不会影响佳讯飞鸿与海淀国资旗下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战略合作。
2、减持股份来源:
(1)2018年11月20日中海丰润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公司控股股东林菁、郑贵祥所持有的合计37,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2)2018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1日期间,中海丰润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21,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898,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中海丰润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11月6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中海丰润与公司控股股东林菁、郑贵祥于2018年9月17日签订的《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于2018年9月23日签订的《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中承诺:
(1)自完成受让的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受让的股份;
(2)不谋求对佳讯飞鸿的控制权,持股数量不超过佳讯飞鸿控股股东林菁在佳讯飞鸿的持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海丰润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说明
1、本次中海丰润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中海丰润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中海丰润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海丰润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9 日